的爷爷奶奶在蹒跚学步的时候就在一起。我将成为从大城市新来的女孩,一个稀奇罕见、行为怪异的另类。
或许,要是我有一副凤凰城女孩子应有的模样,我可以将它变成我的优势。可身体不争气,我到哪儿都不适应。按说我应该是晒得黑黑的,像运动员,比方说,排球运动员啦,啦啦队长什么的,或许应该具有与住在阳光之谷的人相称的所有特点。
恰恰相反,我看上去皮肤苍白,甚至不是因为蓝眼睛或红头发之类的反衬,尽管天天在晒太阳。我虽然一直很苗条,但不知怎么搞的,老是松松垮垮的,一看就不是运动员;我手眼的协调性很差,做运动时很难不出洋相,不伤到自己和站得离自己太近的人。
把衣服放进了我那口破旧的松木穿衣柜后,我拿起我的那袋浴室用品,去了那间公共浴室,洗去了这一天旅行下来的风尘。梳理那头缠结在一起的湿漉漉的头发时,我照了照镜子。也许是因为光线的缘故,我看上去已经越发发灰发黄、有点不健康了。我的皮肤本来可以很漂亮的——非常亮,几乎透明——只可惜它的颜色发暗了。我到了这里变得黯然无色了。
面对镜子里苍白的自己,我不得不承认是在欺骗自己。我到哪儿都不适应的,不单单是身体方面。如果我在3000人的学校里都找不到一个容身之所,那么在这里又能有什么机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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