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其实从来就不喜欢打官司,除非是不得已之下,他们才会做出告官的举动。后世那些层出不穷的古装影视剧,其实对此有太多的夸张了。
那么,明朝人又是如何处理彼此之间的纠纷的呢?
明朝初,征服就设有乡老制度的,凡年纪达到了一定的岁数的老人们,尽管付宝贝以后,就成了乡老中的一员。因此,他们,则成为了广大农村里调解邻里纠纷的基层组织。
当然,除了乡老制度以外,古人们对于家族的看重要高于对官府的忠诚的,这是时代的一大弊端,但也不能说没有好处。当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一姓,或者大多数为一姓时,他们也可以通过家族中的族长来调解,或者直接越过官府,以家法处置,也没人敢说什么。
而在笨港,刚开始的时候,营地人少,而且大多数都是以前营地的老人了,大家对于营地里的各种规章都了如指掌,也找就习惯了遵守这些制度。随着人口越来越多,转眼之间,笨港就已经成了一个人口近千的大村子了,良莠不齐之下,各种纠纷啊,矛盾啊,甚至小偷小摸的现象是此起彼伏啊,让一群根本没有处理这种经验的少年们忙得是焦头烂额的。
再像刚来笨港时那样,生拉硬套地把营地操守给套在营外的那些流民们身上,那就有些不符合实际情况了。
因此,李天养他们现在就急需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出来,同时组建起一个或多个专门处理邻里纠纷的基层班子,甚至李天养还想趁机效仿后世的警察制度,建立一个属于现在的基层暴力组织。说是暴力组织,其实也不过就跟官府的衙役一样的队伍而已,但是李天养现在当然不可能光明正大地照搬人家官府那一套,名不正言不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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