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弩一百架,雁翎刀四百把,重刀两把,锁子甲二十挂,明光甲一挂。
这些是剿灭刘家时战场缴获。
库房里还有枪头四千,雁翎刀一千六百把。
金八千两,银十二万两,钱两千贯。
绫罗绸缎、古董珍玩共计四十车。
粮仓里稻米一千石,麦子六百石。
刘家之富,令人咋舌。
怪不得能豢养五百私兵。
纵然是意外伤亡兵卒令人恼火,可这缴获也太丰厚些。
按照滁州军的规矩,这些缴获里粮食归公,财物先留出死者抚恤银、伤者的养伤银,其他分成十份,三成归公不动,邓健这个主将可以独占两成,水进、霍宝以及曲长以上头目分两成,剩下三成归所以参战百户以下兵卒。
这次剿刘家,出动两千一百八十兵卒。
其中三百八是水进麾下,一千八百是霍宝麾下童军。
童军之前在定远县是野战,缴获的就是破旧的铠甲与兵器什么的,还有官兵身上摸出的几个铜板。
这次却是发了。
朱强拿着册子,来寻霍宝时手舞足蹈:“宝爷,不算您的,咱们童兵分了五万多两银子,六百贯钱……”
这是童兵百户以下,到普通兵卒的分配比例。
这些人再按照品级,分其中四成职位银;另外六成,则按照战功分配。
是“人四劳六”的分配方式。
就算是这样划分,每个兵卒最少也能分十几两银子。
曲长以上、千户以下,与水进麾下诸将,也是按照“人四劳六”,分一成两万两银,两百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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