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狼佣兵团一万五千士兵迅速分成了五个方队,每个方队皆是三千人,这些士兵并非全部都是火枪兵。
每个方阵中央是一千五百长枪兵方阵,两边侧翼是火枪兵组成的护卫线,四个角又是小的火枪兵方阵,每个方阵拥有二百四十名火枪手。
依然是排枪阵,但他们可以以各自的方阵形势独立射击,旗手则安排在长枪兵方阵的中间。
所有的火枪手都没有预定阵位,十分灵活,他们可以上前,以一条长长的战列线的形式射击。
弗朗机大方阵在布阵之初,便已经有规定了三千人方阵占用的空间大小,每个长枪兵与相邻士兵之间的距离为零点六四米,甚至计算出了每个士兵的空间。
长枪兵方阵两侧的护卫火枪手,排成以五名射手为宽度的纵列队形,主战的火枪方队部署在大方阵的四个角,以防备四面的敌人。
这种阵位下,火枪手可以射击骚扰敌军步兵,而长枪兵则构成一座防御堡垒,当敌军骑兵发起冲锋时,可以让火枪射手躲避攻击。
这便是后世鼎鼎大名的弗朗机大方阵。
无疑,经历过欧洲三十年战争的佣兵团长亚瑟,是指挥大方阵的佼佼者。
玛德,一官·郑那个奸商,竟然要价二十万两大明银子才让他的船队过那大明海,这简直是敲诈、是抢劫!
亏本团长还帮他们打过荷兰佬,真是不够意思,奸商!佣兵团长亚瑟似乎有自言自语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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