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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卫国慢下吃饭的速度,边吃边告诉李宗荣:“没什么大事,那丫头好心给了乞丐钱,谁知乞丐当晚杀了人,这不,就让丫头去做个笔录吗。”
昨天晚上沃琳给钱的那个男孩,确实是个学生,而且是个刚满十六岁的高中生。
男孩和家人吵架后,负气离家出走,没多久,就被人控制,强制他讨钱。
控制男孩的,是一个地痞。
地痞虽然比男孩大不了几岁,也不比男孩身强体壮,但因从小混迹于社会,无论从暴力还是耍手腕上,都不是男孩可比的,男孩跑了几次,都被地痞折磨得生不如死。
男孩讨来的钱,地痞都用来吃饭和泡网吧,讨的钱多,就吃好一点,讨的钱少,就吃差一点,地痞带着男孩,都是白天找个一般没人注意的地方睡觉,晚上泡网吧。
每次睡觉,地痞都逼着男孩脱得身上一根线都不剩,而且地痞身上有刀,还有其他用以禁锢男孩的东西,而男孩根本无法身藏器物。
地痞带着男孩,不停地换城市居住,每个城市呆的时间一般最多超不过五天。
昨天是地痞带着男孩来到Z市的第五天,每天晚上,男孩都会被迫在古塔公园掏钱,每天换一个人群比较密集的地方,讨到钱,地痞就带着他在古塔公园附近的酒吧上网。
到古塔公园锻炼身体的居民,因天天晚上看到男孩讨钱,以为男孩好吃懒做,以乞讨为生,或是被团伙控制,看到男孩便绕开走,谁也不想用自己的钱养活不劳而获的人,或是惹上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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