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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能。”老管家翻了个白眼,转而上下打量了一下雷尔斯,询问道:“你的穿着虽然破烂了些,但你出手就能拿出这么多金币,显然不是竞技场中的角斗士,你问这个问题干嘛?难道说,你要找的人,是一名角斗士?”
老管家似乎明白了什么。
见对方识破了自己的目的,雷尔斯也不再隐瞒,索性开口道:“大人,你猜的不错,我要找的人,是我失散多年的一个兄弟。”
“原来是这么回事。”老管家这才松了口气,朝雷尔斯开口道:“实不相瞒,竞技场中的角斗士,虽然被冠以勇士之称,但谁不知道,他们是将生命卖给了竞技场主的奴隶。竞技场主花钱买来他们,自然不希望他们在短时间内死亡,因此,像他们去擂台赛打擂这种事,他们是不反对的,毕竟,只有在雷尔赛那种对抗厉害的比赛中,才能将这些角斗士锻炼的更厉害。但可惜的是,就算角斗士表现的再好,竞技场主也不会让擂台方给这些角斗士钱的。”
“说白了也就是说,竞技场主们,怕角斗士们拿到钱后,赎回自己的卖身契,这样的话,竞技场主们岂不是失去了赚钱工具。”
“对于没有金钱作为回报的比赛,角斗士们很少去参加,不过也有些人会去,像你朋友可能就属于那一种吧。”
“这竞技场主还真够可以。”
听完老者的讲解,雷尔斯又在心中对那个胖子骂了一遍又一遍,在此,心中也下定了决心,等到角斗士大赛,绝对不会听他的,任凭那些贵族猎杀角斗士们,一定要带头杀掉贵族,毁了那胖子的竞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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