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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军大营。
陶商坐在帅帐内的桌案前,看着眼前的一份公文。
这份公文,是从南昌城快马送到前线来的,奏报之人,便是如今的尚书令陈登。
公文的内容相对简单,但却非常的令人头疼。
豫章郡那边发洪水了。
洪涝**,在整个大汉朝四百年来,或者是往前推数千年,都不算是稀奇的事。
整个中土,特别是南方,几乎每年都会发生洪涝灾害**。
长江母亲在孕育伟大的文明之时,也会时不时的发些脾气,收取一些让人措不及防的利息。
其中,这洪涝便是最直观的表现形式。
洪水所导致的后果是严重的,农田被淹没,房屋被冲毁,人甚至被冲走,而洪水过后造成的生态环境改变,粮食作物绝收,瘟疫爆发等,更是让人猝不及防。
这一次陈登汇报上来的水灾,影响倒还不是特别巨大,但也足够引起陶商的警觉。
若是不在这一方面做好防治工作,一个不小心,金陵等要地数年的苦心经营,很有可能就会在瞬息间毁于一旦。
陶商在认真的思考后,除了要求陈登积极开始进行洪水过后的救灾工作完,陶商还命他在接下来的数年中,完成几件重点的防治工作。
首先是成立督水廷,任用治水官员,并由尚书台统一选拔官员任用,明确辖境内各个河段的“涨水月”,记录在案,各级郡县郡守、县令下属必须配备防汛官,且防汛官员在涨水月必须前往辖地所在的堤坝进行临地防汛,做到沿河检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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