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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昭娣留在了梧桐庄园。
伴娘的衣服,由她妈妈江梅帮着买,然后送到梧桐庄园来。
本来纪昭娣打算自己去买的,但是江梅让她不要动,千万不能离开梧桐庄园。俗话说,人有见面情,只要在面前,那就是一种情分。宁歌心底善良,肯定会让她做伴娘的。
纪昭娣最大的优点和最大的缺点,就是孝顺,太孝顺了。爸妈说什么是什么,婚姻之事上也是让她见面就见面,让她相亲就相亲,不过最后往往是男方先放弃她。这点上,再孝顺也没啥作用了。其实她大学时也不是没有过心动的男生,但她妈妈知道后,就严词警告,必须大学毕业才能找对象。她就乖乖的等大学毕业,但大学毕业后,她发现自己已经看透了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懒得找了。
宁歌瞧着江梅让人送来的伴娘衣服,粉白色的长袖半身裙,尺码大了两号!这衣服要是不合身了,那是真毁身材和模样。
“大了。”甜甜直白道:“一会儿玛丽莎送礼服过来,让她给修修?”
宁歌点头,“可以可以。这种小活儿对她来说应该是手到擒来的。”
纪昭娣忙道:“不用了夫人,我穿的挺好,又舒服又宽松。”她就是要做陪衬的啊,穿的那么漂亮,可不好。而且她妈知道她的三围,这么买也是有用意的。
“不行。”反正宁歌就是不同意,“不然我也有一些礼服,你试试看有没有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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