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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造冶摸了摸脸上的疤痕,苦笑道:“只可惜我当时高估了自己的实力,留了这么一道疤痕,被他在脸上划了一剑。”
适惊道:“你剑术不如他?”
公造冶难得露出一连骄傲道:“岂能不如?这天下剑术,我只服巨子,别人岂能让我在剑术上不服?”
“我说的高估之意,是说我和他实力在伯仲之间,不像巨子打我、我打骆猾厘、胡非子打屈将那么简单……”
“伯仲之间,就不免拼尽全力,不能游刃有余。其实我还是略胜半酬,他划破我脸的时候,我其实可以砍断他的手腕。”
“但我当时想,脸破无非破相,丈夫立于世,当有志于天下芬方为好男儿,岂在乎面容?可他若是断了手,只怕这辈子都要抑郁,不能行义,也再无说服他利于天下的机会。”
“我收了手,他也知道我收了手,可我也没有如巨子当年打我一样将他打服气,毕竟真的只是一线之差,再打一场胜负难分。”
公造冶说到这,仰头笑道:“当时我脸上全是血,立在那里讲墨家之义,他却听不进去,只说我若觉得让了他,让他心怀愧疚而入墨家,那是无意义的,不若不说。又说他划破了我的脸,便要破相以还我,免得觉得听我说话心怀愧疚。”
“他剑术虽高,体型虽壮,但是生的极美,我心不忍。”
适听的稍微有些别扭,想不出一个壮汉怎么能被评价为生的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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