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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陷入纠结状态,主要是在考虑把那家伙折磨成什么样,自己才会爽。
从逻辑上来看,对方要先坑害叶冬青,然后他才能合理复仇,但这辈子对方跟他并没有任何牵扯,哪怕站在托德·汉金斯面前,他也不知道叶冬青是谁。
正常的过程是从被害到复仇,现在少了前面那一环,就像是叶冬青在主动欺负那家伙,而且还是“无缘无故”的那种,怎么想都憋屈。
不希望就这么算了,至于要下多重的手,这点还需要再想想……
第二天下午,签署好遗嘱后去做了公证,地点就在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
本来忙完这件小事后叶冬青准备去公司看看,一位秃顶的老律师忽然凑过来,小声告诉说:“利奥对吧,我接到消息说有人盯上你的Facebook了,准备告它侵权。”
这句话把叶冬青搞迷糊了,伸手道:“是我,请问你是?”
“梅莫·哈特曼,贝克·麦坚时纽约部门的高级合伙人,也担任着高级副总裁职务,刚才说的那些都是真的,有个……朋友喝醉酒后泄露了消息,顺便说一句,根据我的猜测,对方应该是谷歌公司雇佣的人。”
叶冬青听见“谷歌”这个词之后,顿时相信真有这么回事,两家公司之前先前不存在太多竞争关系,无非是抢抢广告厂商,属于公平竞争。
但接下来不同了,几个月前谷歌公司就开始研发类似于Facebook的社交平台,算算时间应该很快就会投入使用,如果不搞死、搞残Facebook,他们自己的产品很难上位,换位思考,叶冬青觉得如果自己是谷歌的股东,也会选择对跟自己毫不相关的Facebook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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