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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又是几天过去了,这几日李奉英虽仍是身陷囹圄,但多了这女子在旁,斗嘴耍贫倒也不觉寂寞。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如今奉英和这女孩也算熟络了。这女子是个弃婴,无名无姓,因是个吃千家饭,穿千家衣服的乞丐养大的,阡陌相通,尽是衣食父母。因而就取阡陌为名字。如今正是二八年龄,整日在街上和乞丐花子混在一起,今天偷李家饼,明日窃王家瓜。那日她偷了人卖饼的正在街上逃窜,仓皇之间竟将京兆尹的马给惊了,这下可好,原本偷个饼的小事,硬是被抓了起来。
“我说阡陌。”李奉英倚着墙看着月光透入牢房,转头问阡陌道:“他们既然说我杀了人?为什么还要一直把我关在这里呢?”
“我也不清楚啊。”阡陌躺在草垛上翘着二郎腿,嘴里嚼着稻草:“不说审,也不说放。”说着忽然侧过身子看着李奉英道:“莫不是要等到秋后直接开刀问斩?”见奉英脸色难看,忙又安慰道:“我开玩笑啦,你别当真。你又没杀人,再等等,等查出真相了他们自然就把你给放了。”
“我看你在这牢狱之中,却还这般逍遥自在。”李奉英摇头笑道:“你还真是轻松,只怕把你关在这里一辈子你也不会难过吧?”
“且,姑奶奶我可不想一辈子住在这破地方。又脏又臭,而且居然还有虱子。你看,又咬我。”阡陌说着从衣领上捏死一只虱子,用指甲挑了,非要让李奉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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