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都在国内的,应该和沈煜城更加的熟稔,但事实还真不是如此。
他们和唐亦琛的关系更好些,这不得不说他们几个的留学生涯了。
对他们这种家庭来说,出国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呆多久也没人在意,这就有幸和唐亦琛成了朋友。
说到过去,他们也很佩服唐亦琛,毕竟在国外黄皮肤的人还是比较受人欺负的,即使有钱也难免遭受些白眼,然而唐亦琛就是个例外。
他们去美国的时候,唐亦琛已经在那里呆了好几年了,任谁去打探,哪个白人对唐亦琛这个华人小子都满满的佩服,崇拜之情溢于言表。
尤其是同学们,大学有时候也是一个相当崇尚强者的地方,你没有能力谁都不服你,可要是你有能力,即使和他们不是一个国的人,他们照样从心里佩服你。
更何况唐亦琛这一个所有学业全优的学霸中的学霸,简直是别人家的孩子,是他们奋斗的目标。
他们在国外也多亏了他的照拂,一来二去变成了好朋友,可惜的是他们读到硕士就回来了,哪像他博士读完了才回家。
“照你这么说,看来这沈茵茵命挺大的。”说这话的人是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二十五六左右的男人,格外的精英范儿。
另一人也赞同起来。毕竟被警察定性为飙车,就可见当时疾驰的情况了。
“能在那种情况下还能活下来,不得不说生命力挺顽强的,要是来娱乐圈发展,说不定能活得很好。”刘凯泽摸摸自己下巴,有些吊儿郎当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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