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同班的男生哄骗到僻静处,说一直暗恋她,提出要跟她谈恋爱。被拒绝后,竟然就猥亵□□。
陶蓝是个烈性子,自己报的警,之后抑郁了好长一段时间。
本来是一桩简单的案子,可男生父母赶到警局后,竟然指着衣服都被撕破了的陶蓝,一口咬定两人是谈恋爱,早就有关系,还说陶蓝考上大学变了心,要跟男生分手,两人才闹了起来。
在这样一个落后的小地方,男生父母有些家财势力,为了洗脱儿子的罪名,便极尽所能地往陶蓝身上泼脏水,还买通了几个班里的学生作伪证,证明两人是“自愿的恋爱关系”。
这样无良的父母,甚至当很多人的面指着陶蓝说,还不是你发骚勾引他,你自己没有问题,他怎么偏要强女干你?他怎么不去强女干别人呢?
彼时的陶越二十六岁,正在意气风发地创业。眼看着这么纠缠下去,无论结果如何对陶蓝都是无尽的伤害,他气急之下,找机会下了狠手,把那个男生弄残了。
听说某处都被踩在地上踩烂了,踩在地上拿脚碾,真正意义的蛋碎。
大约是,这辈子都绝不可能再犯强女干的罪了吧。
事发后陶越冷静地选择了自首。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故意伤害,致残,判了六年。
这件事闹得太大,那男生在医院抢救醒来后,惊魂不定,哭着喊着跟警察承认了□□罪名,出了医院的门也进了监狱。对方父母这时候又着急了,找了人来说话,提出互相让个步,想和解,陶越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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