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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四十四章酒楼一拳
银兴酒楼的老板杜明宇是个三十几岁的中年男人,他人生以来最得意的事就是看准了商机,率先在北辽族居住的地方盖起了一座酒楼,然后就是每天数大把的银子了。看到他赚钱之后有不少商人跟风,可最火的开始这里,因为北辽人已经习惯了在这喝酒。
北辽人不缺银子,因为在十万大山的时候他们根本就用不到银子,银子都是女人身上的饰品,是餐具,是酒壶,是挂在战马上的铃铛。十万大山有银矿,虽然北辽人的提炼手艺不算很好,可银子就是银子。
北辽汉子好酒,在十万大山的时候为了驱寒,几乎每个汉子身上都要最少带着满满两个酒囊的酒才会出门。即便是那些看起来娇柔若花美艳不可方物的北辽女子,端起酒杯来也别有一种豪迈。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北辽族的饮食很单调。在十万大山里生活,吃的是都是猎物。那山里不缺袍子,寒羊之类的东西,很傻,好捕捉。捉到之后扒皮上架烤了吃,几乎是北辽人一直没有变过的习惯。可是到了东疆之后,这种习惯逐渐转变过来。汉人精致的菜肴让他们大为惊叹,各种口味的饮食已经是他们爱上这里的理由之一。
杜明宇是第一个想到在北辽人这里建一个酒楼的人,而且这里已经划给了北辽族,不需要向官府报备,所以从下决心到开工建设的时间很短。这个决定,让杜明宇从一个小富之人在几年内成为声坦县的豪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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