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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殷亦航就被殷逸致设置的闹钟吵醒了,殷亦航闭着眼睛下床,摸索到了书架上的闹钟按死,这才睁开眼睛。
楚诗语也被吵醒了,懒懒的翻了个身,她今天休假,当然可以好好的睡个懒觉,她可能是做了很香甜的梦,脸上还戴着甜甜的笑容。
“走了,哥?”殷逸致探进来一个脑袋,看见殷亦航手里拿着闹钟,正对着睡得正香的楚诗语出神,她就知道,肯定没有注意到书后面藏着的那瓶药。
“好,马上。”殷亦航把闹钟放回了远处,准备去洗刷,却看见了楚诗语露在外面的脚踝,他停了停,还是将楚诗语的被子重新改好,然后对着镜子刮起胡子来。
“你真烦人,为什么非要跑步。”殷亦航一边跑一边抱怨,但是殷逸致对殷亦航的抱怨只是充耳不闻,“你不觉得我买的那个闹钟很漂亮吗,既然买了闹钟,自然不能浪费啊。”
这是什么逻辑?殷亦航苦笑着,因为闹钟漂亮,所以就要早起?
殷逸致本意是希望殷亦航因为过去拿闹钟能够看到书后面藏着的东西,但是显然,她藏的太隐秘。
要不然,就是殷亦航实在是神经大条到了一定程度,但是实话实说,谁没事会注意一本书后面放着的是什么东西呢?
早上的Y城空气并不好,Y城本来就以工业而发达,用脚趾头想想也是个环境并不算优越的城市,这就是为什么在楚诗语准备怀孕之后,殷之江甚至还想要让楚诗语和殷亦航一起去别的城市居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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