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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不合情理的假设,倒不是因为假设这种事情不合情理,关键在于陈凯是最没有理由去投奔郑彩的——放着民族英雄不去勾搭着,偏偏去投奔个不知道具体性子的家伙,尤其是在那位民族英雄尚且落魄,而这个家伙则是拥兵数万、占据要地的情况下,有潜力巨大的原始股不买,缺心眼啊!
当然,事实如斯,但话却不能这么说,尤其是不好说什么“我瞧不起你郑彩”之类的,还是要给人家留面子的,毕竟就算是买卖不成尚且仁义在,现在买卖还在做着呢,要有职业道德才好。
陈凯没有立刻做出回答,郑彩也不怎么着急。一时间没有答案,郑彩也更想要听到比较合理的方案,这事情就暂且告一段落,郑彩干脆回了府邸——一个不算多大的院子,稍有些破败,据说早前是戚继光抗倭时的建筑,但也不好说是不是海盗建的,于今时今日这岛上倒也不似原本那般供渔民避风,也有些百姓定居在这里,只是数量不多罢了。
蔡兴和江美鳌已经奉命赶来了,只是一旦提及陈凯,无需多言,那蔡兴便拔刀要去那商船上把陈凯宰了,反倒是江美鳌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直言要听郑彩的命令行事。
“本国公已经决定了,与郑森,嗯,与国姓言和。此事,有陈参军代国姓与我进行了商议。陈参军是能做主的人物,另外还有老祖宗当也会进行担保,本国公已经为二位兄弟和咱们麾下的将士们进行了安排,二位兄弟当不会有什么异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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