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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天,新的生活。
在八点时候,林盼就过来敲门了,因为她今天要和陈修一起去饭店上班,从今天开始,她也是百家名菜这个家庭的一员了。
不过,陈修并没有让她去当什么服务员,毕竟服务员可是很累的,而是让她在前台当收银员。
饭店的生意并不景气。
一直到中午十分,在饭店之外突然停了一辆灰色的面包车。
车上下来了一群人。
为首的,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光着膀子,的金发男人,只见那光膀子之上还有纹身,那是一条巨大的毒蛇纹身。
带头的大哥,那可不是别人,正是这块地方地下数一数二的人物,金毛苟,外号金毛犬。
或者蝰蛇。
而跟在他身边的,也都是光头。
他们头上都纹着青蛇。
那都是他的兄弟,足足有八个人,都是和他一起从坑里爬出来的。
“大哥,嫂子就为了这个破饭店,就让大哥你亲自出马?”
一个光头,取下挂在眼睛的墨镜,看了一眼这个不起眼的饭店,他一脸十分不屑的说到。
“这饭店不一般!”
金毛苟甩了甩膀子,他继续说道:
“我打听过了,前两晚可是有两个大人物来这里吃饭呢!”
“两个大人物?”
有人又不屑了:“这小县城里的几个大人物,不都站三爷这边儿了吗?还有什么大人物?”
三爷,那可是一个真正的大人物。
金毛苟见了他,都得恭敬的叫一声三爷,而且没了三爷,他金毛苟可就什么都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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