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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等到她的目光落到纸上之后,嘴角不由得抽搐。
早上,起床,遛狗,喂狗,吃早饭。
上午,牵狗寻街,买狗粮。
中午,下馆子,吃路边摊。
下午,牵狗寻街。
晚上,吃饭,喂狗,遛狗。
最后,睡觉。
“这货脑子里除了狗还有其他的吗?”看着手上的日程表,凤歌忍不住嘴角抽搐道。
“没错,君主大人,这个秦爷,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狗奴,非常喜欢狗,家里养了有六条狗不说,还经常收养流浪狗,除了干一些黑帮老大该干的事,平日里就是围着狗转。”吴用说道,当他得到这样的结果时,也是无法想象的。
“狗奴?”既然这样的话,就好办多了。
“大黄呢?”想到什么,凤歌的目光当即在四周扫过。
“老大,大黄从昨天进城的时候就跑没影了。”看着某个现在才想起自家狗的某女,小千幻忍不住说道。
“没事,小宸,去,把这只鞋扔客栈门口,等着就行了。”凤歌说道,当即脱下一只鞋子。
“嗯。”小宸说道,当即拿起凤歌的鞋,走出了房门,小千幻满是好奇的跟了出去。
不明白,一只鞋有什么用。
然而,不等洛天宸将手里的鞋扔到客栈门口。
下一瞬,便看到一条四条腿的黄色影子,从街道的尽头,狂奔而来,以疯兔般的速度,一把咬住了凤歌的鞋子。
小千幻愣住了,“厉害了!”
“小子,这一晚上过得不错啊!”看着大黄圆滚滚的肚皮,凤歌忍不住说道,很明显,这货一晚上过得很逍遥,吃的很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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