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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墨玉这般,秦璃一脸鄙夷。
在原主留给她的记忆里,就有墨玉偷她的首饰去卖,然后在绸缎庄买布匹,给付煜做华服,做鞋子等事。
墨玉和墨竹一样,都是在几年前,嘉余府受雪灾的那年,郭氏买回来当婢女的。
在这个大宁皇朝,婢女不是终身制的。
墨玉和墨竹都比她要小一点,不像清荷一样,是和她从小一起长大的。她母亲买了她们回来,是想她们照顾她几年了,再把她们送走的。
古代女子到了十六、七岁,都会考虑嫁人的事。墨玉和墨竹都有了十七岁,自是也不例外。
墨玉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身段儿也好,还是在大户人家见过世面的,就心气儿很高。但心气儿再高,她所能接触到的优秀男子,也很少很少。
在那很少很少的男子们之中,也只有一位入了墨玉的眼,那人便就是秦璃的未婚夫——付煜。
墨玉心仪着付煜,她能理解。
但墨玉为了付煜,就要害死她这个未婚妻的话,就太缺德了。
原主也知道墨玉喜欢付煜,还偷吃食给付煜送去,都不管这些。每当清荷提这些事,原主只是说:
“一点子吃食而已,就当她是拿去喂了狗,咱们府上又不缺吃的。”
墨玉一向都对付煜不错。那她的药里有毒这事,必然就与墨玉脱不了干系。
府里的人,谁不知道,再过几天,她就要和付煜成亲了。
至于墨玉所提到的胡郎中,那是她父亲的好友。家里若是有人生病了,必然会请胡郎中前来,为其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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