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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人面容普通,甚至脸上还有一些痘痘印,看着有些猥琐,却仰着头像高傲的鸭子一样。
个子一米七左右,甚至还不如阿尔瑞斯高。
脚蹬黑色高档皮鞋,裤子却是时尚的新潮露膝盖的牛仔裤,裤子一侧还挂着银光闪闪的银色链子。
另一侧挂着各种豪车钥匙,什么宝马,玛莎拉蒂,特斯拉之类的,一大串的,他也不嫌重。
上身只是穿着白色的舒适衬衫,露出大半个胸脯。那脖子上也挂着一些时尚的男子挂坠,紧紧贴在胸前,闪着银光。
手腕上戴着高档的金色手表,那光泽,那设计,看着美观大方,尊贵华丽。
男人嘴里嚼着泡泡糖,抿了抿嘴,想吐出一个泡泡,可是没有成功。
破碎的糖泡泡粘在他的嘴上,黏糊糊的。男人有些气恼地把嘴上的糖扒下来,扔在地上。
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款崭新的手机,看看那牌子却是当下最流行又最贵的平果手机。
男人看了看时间,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在地上的行尸里搜寻着,大半天没有找到一个活口。
他觉得有些失望,看到一个橙眼行尸脑袋还完好着,他有些开心地用刀子划开它的头颅。
掏出闪着橙色光芒的晶核,往嘴里一送,像吃零食一样吞了下去。
如果阿尔瑞斯在这里,她一定觉得很奇怪。毕竟以前保拉说过,刚从行尸脑袋里拿出的晶核还有毒素,需要提纯后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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