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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二是一个混子,街头青皮,他这一生最为骄傲的就是搭上了世家子弟的门路,成为了南郑城之中可以横着走的螃蟹,每天带着一班手下吃吃喝喝,好不风光。
正所谓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他是不懂得国家大事。
改朝换代的事情也与他无关。
他只是知道,郑家子弟郑索,堂堂一个读书,南郑城之中有命的儒者,都能看得起自己一个青皮混混,许以诺言,委以重任,他敢感恩戴德了。
所以无论郑索让自己做什么,他都会去做,毫无保留,毫无戒备。
“大哥,三流子他们把西边的几个房舍都烧掉了,还有狗子那边,他们可把消息都散出去了,还说服了不少人,现在堵死在太守府的门口上!”一个混子走回来说道,但是显得有些担心:“可是大哥,我们这么做,那可是惹怒了官府,怎么办?”
“你怕了!”
王不二斜睨了看了一眼平时与自己吃吃喝喝从不落后的青年。
“我有什么好怕的!”
青年壮大胆子,道:“我这命都是大哥的,大哥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好!”
王不二手中握着一柄缳首刀,这是只是一把普通的将士使用的军刀,但是对于王不二来说,他奉为至宝,他握刀而怒轰:“今夜就让那些官老爷知道,我们这些混子,也能做大事!”
“大事?”
几个混子有些不明所以言,但是混子讲义气,他们只要跟着大哥走就行了,大哥那可是读书人都愿意交往的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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