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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烟菱回头,就看到盛明兰把一支毛笔给收起来。
看着那毛笔还不简单,应该是紫毫笔。这可不便宜啊,想想也知道是谁给了。
盛明兰支支吾吾的不肯说,余嫣然也没有多问。
等送走了嫣然,沈烟菱回头看着盛明兰道:“那好像是一支紫毫笔?”
毛笔的笔芯,有很多的材料,比如羊毫、狼毫之类的,都是用动物的毛发。
而紫毫笔,就是取野山兔项背之毫制成,因色呈黑紫而得名。南北方之山兔毫坚劲程度亦不同,也有取南北毫合制的。
这种笔,取的是兔背上一小部位的黑针尖毛为主要原料。一只兔子能有多少毫毛?
所以做这一支笔,要捕猎不少的兔子,才能优中选优,将材料凑够。
而且其后的步骤也是十分的复杂,沈烟菱虽然不知道如何制作,但这么一支紫毫笔,就要十几两银子。
若是出自名家之手,那价值还要翻倍,甚至是十几倍,几十倍!
想想看,这么珍贵的东西,齐衡就这么容易送出来,就可见齐家的富裕了。
当然,齐衡或许也有那么一些心思。
可沈烟菱不看好这两人,与其到最后,被现实打败,心痛难忍。
还不如一开始就认识到其中的困难,知难而退。
长痛不如短痛吧!
盛明兰有些头疼,看着沈烟菱的眼神,抱怨到:“就是啊。这么贵的东西送给我,我不想要,他塞给我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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