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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好几号当铺 第四章 赢胖子大战荆二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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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想过秦始皇是一个胖子。

更没想过秦始皇还是一个笑容可掬的胖子。

这个笑容可掬的大胖子秦始皇看上去只有45岁左右,穿着一件绣满刀币的长衫儿,头发要比荆轲的亮很多,一看就知道经常洗,他袖着手冲我点头微笑。看来我们存在相同的尴尬: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对方。

刘老六拍拍秦始皇肩膀说:“你以后管他叫强子或者兄弟都行。”然后又招呼我说,“叫赢哥。”

“强子……”

“赢哥……”

“饿(我)以后就在你嘴儿(这)开火咧。”我急忙回道:“好社(说)好社。”

好家伙,和赢政称兄道弟,我感觉我这脸面就像小孩儿尿过的床一样在有限的空间里无限扩张。

后来我才知道,我赢哥并非一向如此低调,因为刘老六跟他说我是神仙他才这样的,我赢哥其实是个认命的人,先是自己骗自己炼长生不老丹,结果据说快成功的时候炼丹的人死了,赢哥又马上修兵马俑,希望到了另一个世界还有小弟捧着,现在在他眼里我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主宰,所以他跟我很客气。

刘老六放下秦始皇,这回打了一个摩的走了。我一直以为肯坐摩的的人应该有一颗大众的善良的心,这回我知道我错了,我很恨他。

秦始皇与荆轲不同,他放下了帝王的架子是来享受生活的,他很快就对我的笔记本电脑感兴趣了,在他觉得我是个很好处的人之后,就擅自把玩起了外接鼠标,他一边玩一边“哟哟”地感叹,还一边往屏幕前后左右乱看乱摸,后来我才知道他那是以为鼠标之所以会跟着手动,是因为有一根细线牵着。他玩了一会鼠标,跟我提出了第一个要求:他要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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