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案件的调查工作还只是刚刚展开,但站在封不觉的角度,这个“约翰·赫伯特杀人事件”的大体情节他都已经推测出来了。
那名死者,十之**是山姆花钱雇佣的杀手;二人约好了时间,互相配合着实施刺杀行动。
昨晚(因为此时已经过了零点,案发应算作昨天)十一点整,山姆按照计划向案发现场的那部座机打了个电话,而他的目的,就是为了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将约翰引到一个特定的地点,以便杀手偷袭。
然而,令山姆感到意外的是……被人从身后突然袭击的约翰,竟然在挣扎中反过来将那名杀手给干掉了,这样一来……“死者”和“凶手”的身份便发生了互换。
事已至此,山姆也只能将计就计,以“听到电话里的动静不对劲儿”为由,赶赴了案发现场。
本来嘛……想要扮演一个无辜者,就得做出无辜者应有的反应;他要是不来,反倒显得异常。
再者,仅凭电话中传来的声音,山姆还无法判断电话另一头究竟发生了什么,说到底……他只是听到了两个男人喘着粗气互相缠斗时的低吟,鬼才知道这动静的背后究竟发生着什么……
因此,山姆必须得来,他至少得来看看情况如何,才能做出妥当的应对。
而当山姆看到杀手的尸体时,他倒是松了口气。
假如这个男人被活捉、或是一息尚存,那山姆“买凶杀人”的罪名肯定就要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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