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集薪站在山顶,视野开阔,这么多年待在泥瓶巷,看来望去皆是泥墙,少年喜欢当下这种感觉,登高望远,千里山河,全在自己的脚底下。
宋长镜拢了拢名贵却老旧的狐裘,这位藩王今天出奇的谈兴颇高,伸手指向西边一座高山,“那座山名叫披云山,以后有可能被大骊敕封为五岳之外的十大正山之一,按照祖辈留下的老规矩,会出现一位载入谱牒前列的山神,得以塑造金身神像,堂堂正正,享受人间香火,为大骊镇压一地气运,不至于流散别处,以免为邻国作嫁衣裳。小镇百姓只有站在披云山的山巅,才有可能看到我们脚下这座龙头山,因为龙头山受大阵护持,寻常肉眼凡胎,看不到此地的光景,这也算是一桩机缘,根据衙署密档记录,历史上就有几人因此登上龙头山,成功走出此方天地。”
宋集薪问道:“那这些人是不是都出人头地了?在咱们大骊或是东宝瓶洲成了人上人?”
宋长镜笑道:“有两个在大骊混得不错,相隔不过三十年,一文一武,被后世誉为大骊双璧,文的那个,死后谥文正,武的那个,则给子孙赢得了世袭上柱国的不小祖荫,虽说本王对两人的子孙观感极差,但是两家跟大骊的香火情,本王捏着鼻子也得认,毕竟当年要不是他们联手力挽狂澜,大骊宋氏熬不过那次难关。”
宋集薪感受着山顶的清风吹拂,有一种羽化飞升之感,问道:“那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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