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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没有那么长,不用一味的付出,去惯那些得寸进尺的人,请忠于自己,活的像最初的模样。
……
沈富贵当初入赘沈如花家,没有人权,更没有财权,在那种情况下,他还带了一条流浪狗回家,可想而知不受待见的程度。
当初,就连沈富贵这个人也不是顿顿能有干的可以吃,更不用说养一条狗了。
用王桂英的话:“人都吃不饱,还带一条脏狗回家,想养的话就用你自己的口粮喂它。”
星星虽然是一条流浪的小狗,但很机灵,很会看脸色。
所以,它基本上都是对沈富贵亦步亦趋,担怕一落单了,小命不保。
人们常说的忠犬,是指主人善待犬类,它们才会知恩。
“本狗爷很记仇的,哼!”
星星也没有真的要咬伤眼前的三个人,一人一狗已经相当默契,它知道主人只是想吓唬吓唬这几个人。
但王桂英三人可不知道,刚才看到那头比藏獒还凶猛的黑狗时,可把他们吓得三魂少了两魂。
“大家来评评理呀,沈富贵有了钱就忘记当初养育之恩了,还想放狗咬人!我不活喽!哎吆!我的娘哎!”
王桂英厮声力竭的嚎叫着,迎来了村民的驻足观望。
但是,以沈富贵如今在村里的威望,王桂英的干嚎注定没有市场。
这不,村里的老少爷们,一个个笑着指指点点,却没人劝解。
“这肥婆娘,真说得出,还想来敲诈,不想想当初是怎么对待富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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