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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外来者”的统治,人类往往更能接受“自己人”的管理,尤其是“外来者”势大的时候。虽然他们仍然会对那几个“自己人”感到不满,但迫于“外来者”的压力,他们大多会选择顺从,更何况“外来者”来临之前就是这个“自己人”在进行统治。
陆尘在谈话中得知了,山羊胡男子名叫宋礼,以前是赵国的贵族,在赵被秦灭亡后就逃了,家族也就从此一蹶不振,到了他这一代更是被迫上山当了马匪。一切都是为了生计。而二狗子本名耿费,世代都是宋家的忠仆,从小就跟在宋礼的屁股后头,忠心耿耿。也因此,宋礼对其他人都是怎么算计都不会觉得良心疼痛,但唯独对他还保有几分良心。
你既不离,我亦不弃。
得到陆尘撑腰的宋礼没有急于消除异己,而是向下灌输着逃跑即是死亡,顺从方可安身的思想。他是个聪明人,同时很能克制自己内心的欲望,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且能非常完美的达成。
别以为这种事情简单啊,就像所有人都清楚读书学习是好事但却少有人能坚持下来一样,难!
陆尘跟宋礼一样,选择了从大汉国那边绕过去。到底走哪边其实他是无所谓的,但他之所以没有直接将他们杀掉,就是想着可以给他们一个机会。这些人虽然死不足惜,但也还是有资格拥有重新做人的机会的。而以大秦国的严苛律法,这些人能活下来个一两个就算不错了。那他不白折腾了吗?陆尘可不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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