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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桓
历史风俗:
乌桓者,本东胡也。汉初,匈奴冒顿灭其国,余类保乌桓山,因以为号焉。俗善骑射,弋猎禽兽为事。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舍,东开向日。食肉饮酪,以毛毳为衣。贵少而贱老,其性悍塞。怒则杀父兄,而终不害其母,以母有族类,父兄无相仇报故也。有勇健能理决讼者,推为大人,无世业相继。邑落各有小帅,数百千落自为一部。大人有所召呼,则刻木为信,虽无文字,而部觽不敢违犯。氏姓无常,以大人健者名字为姓。大人以下,各自畜牧营产,不相傜役。其嫁娶则先略女通情,或半岁百日,然后送牛马羊畜,以为娉币。貋随妻还家,妻家无尊卑,旦旦拜之,而不拜其父母。为妻家仆役,一二年闲,妻家乃厚遣送女,居处财物一皆为办。其俗妻后母,报寡,死则归其故夫。计谋从用妇人,唯□战之事乃自决之。父子男女相对踞蹲。
以髡头为轻便。妇人至嫁时乃养发,分为髻,着句决,饰以金碧,犹中国有簂步摇。[四]妇人能刺韦作文绣,织氀毼。男子能作弓矢鞍勒,锻金铁为兵器。其土地宜穄及东墙。东墙似蓬草,实如穄子,至十月而熟。见鸟兽孕乳,以别四节。
与汉朝的冲突:
顺帝阳嘉四年冬,乌桓寇云中,遮截道上商贾车牛千余两,度辽将军耿晔率二千余人追击,不利,又战于沙南,斩首五百级。乌桓遂围晔于兰池城,于是发积射士二千人,度辽营千人,配上郡屯,以讨乌桓,乌桓乃退。永和五年,乌桓大人阿坚、羌渠等与南匈奴左部句龙吾斯反畔,中郎将张耽击破斩之,余觽悉降。桓帝永寿中,朔方乌桓与休着屠各并畔,中郎将张奂搫平之。延熹九年夏,乌桓复与鲜卑及南匈奴*(鲜卑)*寇缘边九郡,俱反,张奂讨之,皆出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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