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自己西装扣,纪繁音已经去找酒店工作人员取自己大衣。
她穿着露背酒红色晚礼服站在十度空气里, 整个人姿态舒展拔,毫无瑟缩之意,好像周围冷空气都要为她退让步避其锋芒样。
白昼多看了会儿,又忍住在心里想:差太多了。
如果是纪欣欣,这时候就应该会觉得冷。
他也就可以把自己外披到她肩膀上。
可纪繁音这个人,无论是从前唯唯诺诺和人打交道时还是现在,白昼没见她对谁示弱过,更没见她依赖过什么人。
哪怕大家私底都觉得她是宋时遇狗时,纪繁音好像也曾对谁求助、请求依赖过。
白昼觉得这样女人稍微有可怕。
可怕就可怕在她们就算独身人也能活得很好。
想要对她们施以恩惠当做牵制和筹码,都只能是妄想。
宋时遇行,刚才个导演行,白昼自己也行。
白昼越想越气,他冷哼道:“以前居然会喜姓宋,他对副态度。”
纪繁音就能早是现在这个性格?
他也会讨厌懦弱她这么久,说定还能成为好朋友。
姓宋现在肯定后悔得要死。白昼恶劣地想。
酒店工作人员把纪繁音大衣取了回来交还,后者直接披在了自己肩膀上,闻言了:“白昼,怕是忘记以前怎么对了。”
白昼被这句噎得无话可说。
他确实看起以前纪繁音,尤其看惯她自暴自弃和逆来顺受,特别是在纪欣欣在旁作为对比时候。
白昼甚至屑于伸援手,他觉得纪繁音烂泥扶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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