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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骏陪着孙雨朦走在洛杉矶的生鲜超市中,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即便是创建再大的商业帝国,在商海中再叱咤风云,只有在她身旁,才会有安宁恬静的感觉。
目光扫过一排货架,稍稍停在生奶油筒那,她的脸颊就微微发热。
“你想做奶油椰菜吗?”于骏微笑问道,而在他眼中,孙雨朦就是那颗椰菜。
“今天不是你做菜吗?”孙雨朦咬了咬嘴唇,狡黠的眨着眼睛说。
于骏笑着将生奶油筒拿在手中:“或许,我今天可以多做一道菜。”
孙雨朦娇媚的把生奶油筒抢下,放回到货架上,说:“我想吃中餐,真正的中餐。”
于骏耸肩道:“各式中餐我都会。”
但孙雨朦最想吃的猪杂却是毫无办法,数百年还连汤匙都不会用的西方人,用手抓着饭和菜吃的西方人,现在却是笑话国人喜欢吃这种令他们瞧着都觉得不适的食物,和野蛮人一样。
殊不知却是和暴发户在笑稍微受到些挫折的世家子弟一般的可笑,当国人使用筷子的时候,他们还剁着各式的蔬菜泥混合在一堆,看着跟某种排泄物一样,拿手作为盛具,舀在口中大嚼大咽。
但孙雨朦想吃的另一道菜,却能找到材料。
“糖醋排骨的作法有好几种,”于骏手里提着两斤排骨和砂糖、白醋,“我都会做。”
“你快和标准的好女孩一样了,上得厨房,下得厅堂。”孙雨朦喜孜孜的挽着他走在超市中,光是一道菜可不够四个**快朵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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