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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金牙老大扯着白小鹿的衣领,把他拽了起来。
有那么一瞬间,白小鹿一阵心悸,唯恐上衣被对方的铁手扯破,暴露出哥哥的秘密。
不过花旗帮老大只是随意瞥了他一眼,便把他丢到旁边,摔了个鼻青脸肿。
白小鹿不自量力的行为,引来墓碑镇民的哄堂大笑。
这笑声却令金牙老大红色义眼中的光芒变得格外冷酷,红芒吞吐,捋了捋络腮胡,忽然笑起来:“好,真没想到你这小鬼连毛都没有出齐,倒是比这里大部分人有种得多,只是,给你个女人,你会玩吗?”
“我……”
白小鹿脸红起来,不知如何应对。
金牙老大哈哈一笑,挥了挥手:“会不会玩女人不重要,会不会玩枪才重要,你叫什么名字,会玩枪吗?”
“我叫白小鹿。”
白小鹿机灵起来,连连点头道,“会玩枪!”
荒原上的孩子大多会玩刀子和枪。
那些皮糙肉厚的自动步枪,就算历经几十年的风霜雪雨而锈迹斑斑,只要距离够近,照样可以杀人。
即便子弹难搞,没有真的开过枪,但当成玩具,仔细研究结构,并且接受大人的教导,学会简单的瞄准——这是所有荒原之子共通的经历,甚至,枪械便是他们从小到大唯一的玩具。
只要有子弹,还没哪个荒原之子会说自己不能玩枪的。
“很好,只要会玩枪,就会玩女人,攻下‘新金山’,有大把女人等着你慢慢练,慢慢玩——你这小鬼倒是走运,一上道,就能玩到真正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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