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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凶撞人的事情明了了,虽然晋常在最初并不想治耿浩志于死地,但事实上他已经被阮三条撞死了。
根据阮三条、孙梓淮和晋常在的交代,到目前为止,得到的全是口供,没有一件确凿的物证。
关键点晋常在还没有交代出来。
莫伟楠便问他,那1万块钱是如何支付给孙梓淮的?
晋常在说是通过购买职工福利票,由公司账户划拨到了泡泡堂娱乐会所。
闻听此言,莫伟楠心里一惊,一旁的砚司墨同样也很惊讶。
当初砚司墨还曾问过莫伟楠,为什么不去公司财务查一查账目,而莫伟楠以化肥公司是国有企业账目比较规范为由,没有去查。
这让他觉得自己疏忽大意了,太相信他们这些国有企业的领导了。
而晋常在当初之所以敢说让莫伟楠去查,他就是把赌注下在了公司是国有企业账目规范,警方相信不会做假账的这一方面。
见莫伟楠真的没去查账,他曾经是暗喜的,可是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他又不得不如实招供。
莫伟楠和砚司墨马不停蹄去了化肥公司财务科。
账本一翻,上面记载的可不止是1万块钱的洗浴票,连同歌舞娱乐消费里里外外将近5万块钱。晋常在自然也会实实在在地购买些福利票发放给职工的,否则的话他的1万块钱的票没法下账。
这也是为什么在调查晋常在和孙梓淮个人账户时,没有发现他们之间有资金往来。原来他们已经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偷偷摸摸从公户里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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