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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小宸的父母只知道自己的女儿是因为学校有人欺负最终跳楼,却不知道她被人强奸的事情。
陆晚初没有告诉她们,她想小宸估计也不想让自己的父母知道,这样她留给父母的印象就一直是那个单纯美好的十七岁女孩。凶手一直没有找到,当初对应小宸进行校园霸凌的学生也都和人间蒸发了一样无从考证,陆晚初下定决心要帮自己最好的朋友讨回公道。
陆晚初翻出那本日记,那是应小宸留给自己的唯一念想。里面记录着那些伤害她的人的细节。根据描述那个为首的伤害她的女同学的耳后有一颗朱红色的痣。
里面还写道:她们总是说我得罪了什么人,可是我真的没有,真的没有啊。这句话一直印在陆晚初的脑海里面,看来这个有痣的不良少女不是最后的那个人。
为了找到凶手,陆晚初拼尽全力成为了那所高中的学生会会长。接下来陆晚初在应小宸的班级里,学校的各个地方找了一整年,但是都没有线索。直到后来她翻到了学校的同学录,里面有一些上到一半就转学离开的学生。
在同学册的最后一页,陆晚初找到了她,她扎着一头红发,典型的不良少女,后面还有几张她的背面照片,她耳后的痣很明显。陆晚初屏住呼吸握紧拳头查看了她的名字:孙菲菲。
退学原因这一栏写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后面还附有她的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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