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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森带着欢欢周游世界。
其实他并不那么喜欢孩子,可这孩子和他心上人实在长得太像了,且他的心上人明显是异火族的,这异火族存活在世上,寥寥无几,而欢欢也是异火族的,虽是混血,可他总觉得有什么联系,这独一无二的小角,每一次都能戳中他柔软的心。
欧洲是欢欢最喜欢的国家,因为漂亮。
到处都是漂亮的房子和各种漂亮又新鲜的不同人种,小太子被封印太多年,孤陋寡闻,很爱新鲜,最喜欢看各种新鲜的事物了。
潘森也看不出来他很喜欢,所以一直都带着他在欧洲游玩。
“抱我!”欢欢傲娇,不爱走路,动不动就要抱,恨不得不长脚似的,潘森对他宠得无极限,一看他伸手就抱过了,还让他坐在他的肩膀上。
堂堂顶流明星潘森就这么扛着一个孩子,孩子坐在他头顶舔冰激凌,这么神奇又柔软的一幕,欢欢是孩子心性,正因为孩子心性,更知道谁对他好,更真诚地分辨出谁是真心的。
广场上,一群白人孩子们在玩着滑板,孩子都不大,三四岁的模样,结群成对的,父母们的在一旁看着孩子玩耍。
欢欢羡慕地看着,潘森看着他渴望的小眼神。
“欢儿,要去玩吗?”
“不去!”欢欢冷哼,“本太子才不稀罕和一群弱小的人族玩。”
潘森憋着笑,没戳破他的渴望。
小朋友都喜欢和同龄人玩,这是无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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