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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新春佳节将至,当然了,老爷子给出的断案期限也同样将至,四爷紧赶慢赶地总算是提前了一天将案情总结递交到了宫里,只不过这么份奏章并非当初给弘晴看过的粗稿,而是又增添了几名倒霉蛋,职位都不高,大体上以主事这么个层面居多,老爷子阅后,深为震怒,当即便下诏将鹿坤鹏凌迟处死,抄没家产,并将其家眷流配雷州,其余涉案诸官吏也各有惩处不定,至此,一场轰动朝野的巨案便算是告了个终了,朝野议论了一阵之后,也就被新春的喜庆彻底冲淡了去。
闹腾了一个来月的案子就这么结束了,看起来各方似乎都有所得,这不,八爷一方逃过了大劫,整体实力并未受到太大的损失,添补给弘晴的那几个职位相较于八爷庞大的势力来说,也就只是九牛一毛罢了,当真算不得甚了不得的大事,至于四爷么,似乎借助此案扳回了日渐下坠的名声,更借此案之功,将被闲置在家的老十三又推了出来,经老爷子许可,到兵部与老十四搭班子去了,而三爷坐看风轻云淡之余,也得了个彩头——弘晴将从四爷处勒索得来的户部三个职位都给了三爷。当然了,从此案中得利最大的自是属弘晴无疑——刑部那八个职位一经拿下,弘晴在朝中也算是有了个小班底,尽管八爷断然不会容忍这么些人手长时间地聚集在刑部,在不久的将来,必然会做些手脚,将这些官员排挤出刑部,不过么,真到那时,弘晴却也不怕,安置的地儿不管是哪,总归人已是塞进了朝中,若能历练得出来,将来自可派得上大用场,若是不能,那也无须费事去多加栽培,任由不堪重用者自生自灭也无甚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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