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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早朝上。
虽说昨日是廷鞠,但是第二天按例的早朝,却依旧照常进行。
天子御文华殿,群臣分文武而立。
刑部尚书金濂递上一份奏本,道:“启禀陛下,经昨日廷鞠,使团一案尘埃落定,三司经合议后,以此案性质恶劣,案情清楚,不宜适用秋后之例,拟于七日之后问斩,请陛下御览。”
虽然说,使团一案从头到尾都是锦衣卫的活,但是事实上,锦衣卫负责巡察缉捕,但却没有处决官员的权力。
所以到最后,这个奏本还得让三司来上。
其实,也没有什么要合议的,天子在庭上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择日处斩,意思就是别拖太久,早点弄死。
所以,刑部这边,征求了一下大理寺和都察院的意见之后,就决定快刀斩乱麻。
反正,这件案子是廷鞠定下的,也不存在什么大理寺复核的情况,因为就算核了,也没有人能推翻天子的金口玉言。
不过,流程还是要走的。
按例,所有的死刑犯,都要由法司上奏,天子勾决,才能行刑。
金濂的这个奏本,虽在意料之中,但是仍在殿中引起了一阵议论。
不过,议论归议论,却没有人站出来提出异议。
眼瞧着天子看完了奏本,手里已提起了朱笔。
底下终于有人还是按捺不住了。
都督同知朱谦上前出言道。
“陛下,臣有本奏。”
“使团此行虽有大罪,但非十恶之罪,故臣以为,三人不可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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