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回家又洗了个澡,早上面全部是精液,这会全是粘手的果汁。
洗好来本想睡一,但想到安彩说婚事已经定来,又记挂着安庆,便穿好衣服回了一趟家。
敲门很久没人应,以为安彩他去了,正要走时门突然打开,是安庆憨憨地露脑袋往外看,待看到是她,高兴起来,“妹,妹妹!”
安宁进去后才发现安庆一个人,她不知道安彩去干什了,以前就算再怎急,她都会让安宁先过去照顾,己才走。
安庆也说不清楚安彩去哪了,他拉安宁陪他玩积木,玩了会说饿,己去房间抱着饼干盒子来,吃了几块后左右看看,将一块放进安宁手心,悄悄说:“妹妹快吃,别让妈妈看见!”
这个动作瞬间将安宁逼眼泪。
年幼时,每逢安彩从县城里带回什好吃的,一定会背着安宁藏起来,吃时只有安庆品尝到,有一回安宁实在馋,从安庆手里拿了一块糖,安彩发现后差点将她打死,后来即便安宁再馋也不会惦记那些。
安庆从小就傻了,除了己吃饱喝足,其他什都不懂也不关心,但也不知是安彩面目太过于凶狠狰狞,还是安宁鼻子嘴角的血刺激到了他,从那之后,己享受了美味后,偶尔还会背着安彩分给安宁一些,催促她快点吃。
如时间飞逝,安庆三十几岁了,智商还停留在八九岁,这多年了,他竟然还记得这些。
“哥,你想跟方思颖结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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