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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皮薄吃不着,脸皮厚吃快肉,任自强在这儿可一点没拿自己当外人。他敬完大家一杯酒后,让翟伟春他们先喝着,自己开始大快朵颐。不说别的,先逮着没吃过的熊掌猛造。
不愧是八珍之一熊掌,那滋味怎么说呢?就像煮得烂熟的猪蹄子被蜂蜜泡过一样,嫩滑而甜不拉吉的。虽不合任自强的口味,但他也没浪费,吃了一整只熊掌才罢休。
吃完他还意犹未尽的对翟伟春说道:“春哥,要是红烧的就好了,这味道太甜啦!”
“哈哈,小强,红烧的就失去熊掌的原味,这是拿蜂蜜煨的。不过只要你想吃,这东西在这儿很好搞的,明天再给你做红烧的。”翟伟春笑道。一桌人纷纷附和,看来也是对熊掌司空见惯的。
“那敢情好,小弟在香江还没吃过呢,这次要好好过过瘾啦!”任自强也没客气。在香江肯定也有这道菜,主要是任自强还有前世遗留的意识,保护动物谁敢吃,一直以来想不起去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任自强风卷残云般吃了六七成饱之后才加入喝酒的战团,没想到此举更是赢得翟伟春他们一帮人的好感。这家伙不做作,是性情中人,颇有他们在部队生活时的影子。
唯一嫌弃任自强不够意思的是他只喝红酒,不喝白酒,有损西北男儿的颜面。但架不住任自强姿态放得低,主动上前敬酒,声声“哥”叫的亲切诚恳。都是当哥哥的,照顾体谅小弟还不是应当应分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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