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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皇后大道,恒生银号。
何善衡、何添、利国伟等人,正在商讨把恒生银号注册为法人组织的有限公司。
港府在1948年1月首次颁布了《银行条例》,规定只需向总督和行政局申请,并每年缴纳5000港元的牌照费,就可以得到一个银行牌照,便可经营银行业。
银行经营的具体业务,并没有具体规定。
如此容易的事,为什么恒生银号不改为银行,继续沿用银号的称呼呢?
原来港府虽然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银行的业务,但却有惯例;
这种惯例是由早期的外资洋行带来,成为了港岛所有银行的执业范本;
这种无形的约束力,使没有现代金融概念的华人银行家们,颇感不便。
绝大数华人银号商,视执业银行为畏途,而继续沿用银号。
银号经验灵活,显而易见;但是银号信誉不佳,也是显而易见。
何善衡作为老牌金融家,显然也知道这个问题,但依旧选择银号,却是认为恒生银号应该循环渐进,不能盲目杀进去银行业。
恒生银号需要缓慢而稳健将机制纳入银行的轨道,这样就避免了改变的阵痛,从而在未来高速发展。
细节商谈的差不多了,何善衡突然提道:“以前吴光耀说要入股,你们觉得怎么样?”
会议室的众人顿时有点冷场,吴光耀不是一般人,去年刚晋升为‘太平绅士’,锋芒正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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