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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天,清晨五点五十分。
近四个月的漫长准备,一切已经就绪,终于到了图穷匕见之时。
在忙碌近两小时后,乘坐着任重等七人的清风重卡缓缓驶入小镇。
任重坐在副驾驶闭目养神,右手手指按照某种奇妙的节奏轻轻敲打着自己的大腿。
这韵律的节奏,来自前半生从不进ktv的任博士唱得最多,脑海中记忆最深刻,只要心中默念头两句,整首歌便会立马浮现于脑海的歌曲。
这首歌贯穿了他的前半生。
小时候,他只是跟着老师和同学们像朗读课文那样,用稚嫩却洪亮的大嗓门在课堂与操场上哇哇大喊。
他并不知道这首歌到底有什么含义,只知道唱得声音越大,老师就越喜欢。
少年时,沉迷于学习的他渐渐厌倦了这枯燥的旋律。
在旁人时响亮地唱着时,他只是鼻子里哼哼,嘴唇不耐烦地张合,脑子里却只是在忙于推导方程。
奇妙的是即便如此,他嘴唇嗡动时的嘴型也依然标准。即便是假唱,他也从没被老师发现过。
原来这首歌早已悄无声息地融入了他的血液,刻在了他的灵魂上。
到了青年时,他已经不再唱这歌。
即便偶尔回想起来,他也会觉得这种歌曲再从自己的口中冒出会显得很奇怪,很违和。
也再不会有人逼着他扎进人堆里,用洪亮的嗓音去喊出那两个字。
“起来”。
每当觉得时间不够用时,他甚至会后悔,如果小时候没有那些没有意义的仪式,浪费那么多课间时间,自己该又能提前多学完多少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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