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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胜明这只大龄菜鸟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说出了自己从业以来最愚蠢的一句话。或许也因为他还没真正意识到,林淼其实并不是他的合作者,而是他现在的老板兼甲方。
跟老板谈跳槽,恶劣程度,已经跟林国玲和放高利贷的小伙伴谈合作不相上下。都是很纯粹的,很无一往无前的找屎行为。只是林淼终归是个即便在看清世界的样子后,却依然对世界充满爱的人,所以他决定再给何胜明一次机会。
毕竟一个月的时间说短不短,几次接触下来,两个人的工作默契已经渐入佳境,再换个人来代笔,又得重新磨合。林淼也不想《寻仙》的文字风格突然发生改变。
“没必要啊。”林淼劝道,“再过几个月,等《寻仙》写到三十来万字,我们也可以给你涨稿费啊,千字一百我们也给得起,你没必要跑来跑去的。”
“不是,你不懂……”何胜明摇头道,“我替你写《寻仙》,这本书就是我们两个人的共同作品,而且你的署名是放在前面的,对不对?”
林淼不解释,平静地点点头。
何胜明继续道:“所以怎么说呢……不能说不甘心吧,我毕竟也是拿钱干活,可我不想以后一直这样替你写东西啊,我也是有自己的人生追求的,你懂吧?我也想自己能完完整整地出本书,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
“会有机会的。”林淼再次打断道,“《寻仙》下个月就要出第一册的书了,会卖到很多地方去啊。如果卖得好,等《寻仙》写完了,我跟少仪阿姨说一声,让你自己写一本试试,要是行,以后你就跟我爸一样,是出版社的签约作家,到时候只要你自己用功,你只要写,出版社肯定帮你出,用不了几年的,顺利的话最多五六年、六七年的,你入市作协都不成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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