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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凡继续讲述道:
“后来一名好心的朋友告诉施昉,别再傻等下去了,许丕发这是要和你离婚,许家不要你了!于是,恍然大悟的施昉找了律师打官司。1993年的9月,他们的这个离婚索偿官司开始对簿公堂。随后,这场新加坡知名的船务公司老板和中国女子的离婚案被新加坡媒体争相报道,一时间施昉成了新加坡的名人!”
“幸好新加坡的法庭还是比较公平的。两年前的1994年,施昉和许丕发两人获准离婚,新加坡法庭下令许丕发每月支付2300新元给施昉做赡养费。但施昉不接受法庭的判决,随后她向新加坡高院提出申请,要求将赡养费提至4133新元,并要求分得房产和其他婚姻资产。在这之前,为了避免因离婚损失财产,许丕发早已将自己的股份陆续转移在父亲名下……但施昉请的新加坡律师很厉害,在这个婚姻资产争讼案尚未了结时,控告许丕发在两份宣誓书中捏造证据。结果,经过辩论,许丕发因捏造证据罪被新加坡法庭判监6个月。后来,这个历时一年多的婚姻资产争讼案,施昉最终被判获得24万新元的赡养费,及1万新元作为对许氏家庭公司的作出贡献的酬劳。”
“此案了结前后,新加坡当地各大媒体开始了一番大肆炒作,在当地媒体的报道中施昉被描述成了一个极厉害的来自大陆的心机女,嫁入豪门后便申请离婚,分家产,讨赡养费,还控告丈夫呈报假资料以至让他锒铛入狱……一切都如电视剧高潮,看得人惊心动魄!这些报道都非常偏向作为新加坡本地人的许丕发,他们将施昉抹黑成为一个极具心机来抢夺许家财产的大陆‘小龙女’。于是本来好好的一个金庸笔下的《神雕侠侣》美丽女主角,在新加坡变成了一个贬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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