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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个人全是流氓土匪出身的,拿枪的时间长短倒是有些时候了,但是他们自身却丝毫没有一点身为拿枪者的自觉。他们的姿势永远是弓着背,耷拉着手,眼睛也饱受了酒精与劣质香烟的损害。不论是转轮手枪,还是布满铆钉的火铳,都是被他们将表面擦得雪亮,然后撇在腰间或横挂在胸前,充当威慑与装饰的用品。那本应该成为凶兽们的獠牙。
会使用枪械,但是并不见得他们懂得高效快捷的杀人方法。
尤其现在事态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但是他们的表现在卡拉的眼里全是负分。可能是因为在弗洛斯的势力影响下,安稳日子过得久了吧。
艰苦的日子可能没有多少人能忍耐到最后,但是舒适的时间却能轻松地让人们堕落下去。钢铁被泼上一盆水,只要温度合适,一天的功夫就能爬满红锈,人的身体与精神的锈蚀往往比这个速度还要快。
他们本就不是弗洛斯的主力武装队伍,只是暂时因为人数不够,而跑过来充当幌子的吧。
卡拉的子弹在接近一秒钟的时间里,切开了三千多米长的空间里的空气,旋转着飞到了十七人的头顶上空。
他们还正抽着烟,还正谈着话。
一道低沉的颤音传了过来,同时一个坐在重机枪边上的枪手的脑袋也炸开了,仿佛是他脑袋里的压力太过于强大,沾染着黑色头发的碎片抛洒了一地,然后子弹的力量也还没有完全消失,继续在他身后的泥土地里绽放开一朵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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