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唱片公司不能继续卖的碟片了,很多人写信来要林海潮声先生演唱的碟片,报社自然是很高兴的,极力主张李氏去录制新歌。
但李氏却没什么心思,因为三姐一直很失落。
发生了这件事,雪兰当然不会藏着掖着,而是一五一十跟李氏和三姐交代了。李氏还好,虽然恨得咬牙切齿,也只是愤愤不平道:“这种人就该送监狱。”
三姐却是羞愤交加,一连好多天都羞得没有上班。
不管怎么说,也是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姑娘,图人好,看中了一个穷小子,甚至不惜跟母亲吵架,结果却是这么一个结局。她看上去憔悴的不行,只怕夜里哭湿过枕巾。
这个年代不是百年之后,一个女孩今天跟男人分手,明天换一个新的,后天再换一个更新的,有什么大不了的。民国时代的姑娘想自由恋爱,本身就是很前卫的事,而且普遍的心理是,找了一个就认定一个,一辈子的事,分手、离婚什么的,那都是‘坏女人’干的事,咱是好家庭的姑娘,才不会干那样丢脸的事呢。
于是,三姐被打击到了。
跟李氏说自己不上班了,想像其他姑娘一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雪兰简直快被她膈应出内伤了。
搁在现代,姑娘遇到一个渣而已,有啥大不了的,勇往直前,找更新更好的呀。被绊倒了,你就趴在地上不肯起来算怎么回事?世界这么大,自然有渣男,也有绝世好男人,你自己去找遇到的几率大,还是盲婚哑嫁遇到的几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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