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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陈汉手中握着把枪,眼神冷到极致。
“我靠!”大头斌睁大双眼,手指夹着香烟,被突如其来的枪声吓一大跳。
一群抓着砍刀,表情凶恶的马仔们,同样急急刹住脚步,停在原地,表情震惊的望向机车旁那个人影。
一身皮衣干净利落,一道剑眉杀气腾腾,手中的枪口甚至还有余温……
他们丝毫不怀疑面前的男人敢开枪!
敢朝他们开枪!
因为,他已经开过枪!
陈汉可是在尸山血海中杀进杀出的人,别说和黑社会搞血拼,就连真正的二战战场都亲临过。
他一点都不在乎面前的二三十个抢手,更不在乎他们的生命,那种不在乎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眼神、表情、行动、每一个细节都在证明,容不得古惑仔们进行怀疑。
大头斌手中的香烟掉落在地。
“滋…”
路边的水渍将烟熄灭。
他的人生仿佛已经终结。
下一刻,陈汉调转枪口,将枪对准了他!
在黑帮血拼当中人够多是一份实力、够能打是一份实力、手中有枪也是一份实力!因为往往黑帮血拼特别少用到枪,一用到枪就会成为司警的眼中钉、肉中刺。
起码,在港澳两个殖民地中黑帮血拼不用枪是规矩,港岛的警务处,葡澳的司警都最热衷于干掉那些嚣张、急于出位、有名声实力却暂时不够的硬茬子。
至于内地?呵呵,别说玩枪,地下社团都不允许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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