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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部几人倒吸一口凉气。
他们隐约觉得这一出有些耳熟。
躲在人群后边儿低声咬耳朵。
“……金栗郡?不是,金栗郡那边疯了?要钱要粮不要命?居然敢用‘阴鬼窃粮’结案,真当如今这位是之前的郑乔?”
若没记错,此前也出过类似的事儿。
不过那时候还是郑乔当政。主客司郎中迄今还记得郑乔脸上一闪而逝的讥诮。
明面上没什么反应,暗地里却将主谋以及主谋妻儿全部抓了,千刀万剐,凌迟成数万晶莹剔透的“生人片”,赏赐给了“破案有功”的功臣。彼时天气燥热,肉片赏赐下去都已经发臭生蛆,不肯吃的直接以“蔑视国主”罪名就地格杀,愿意吃的就多吃几盘,管够。
正常人哪里经得住这般折磨?
杀一半,疯一半。
光是听旁人转述都不寒而栗。
同僚同样低语:“不管是以前那位,还是如今这位,这俩动起手都不给人活路。”
其实吧,他个人觉得在郑乔手中存活率会更高一点儿。因为郑乔这厮再疯癫变态,他也会权衡利弊得失,只要对他的利益大于弊端,或者合乎胃口,即便是将天捅一个窟窿,郑乔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一定生还几率。
如今这位国主就不一样了——
她真会将“阴鬼窃粮案”杀穿的。
说一个冷笑话——
郑乔上位这些年,死在他手中的官吏也就两百多人,而上次“火龙烧仓”她就宰了三四百人,侥幸活下来的也要一辈子种玉米、摘棉花、开垦荒地,当最廉价的人徒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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