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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入为主,便偏爱之。
初,天子刘禅对郑璞便心甚奇焉。
后遣傅佥拜于门下一年有余,佥见识大涨,因而更心异之。
今,得闻郑璞以书法论忠节,恍然之间,竟心生“贤良自远方来”的亲切之感。
是故,天子欢欣,大悦之。
一番礼罢,甫一入席,便举盏邀郑璞共饮,以彰方才之言。
且饮罢,似犹不尽兴,竟声称得闻郑璞言“瘦筋”之风骨,心甚嘉之,有意日后临摹而习。
亦让郑璞暗自汗颜不已。
其一,乃是有傅佥在侧,他亦然知天子所习书法,乃丞相的隶书八分。
另一,则是身为帝王,如瘦金体这种书法,不习也罢。以免,冥冥中自有定数。
“山野拙作,得入陛下之眼,臣不胜自喜矣!”
略作思绪,郑璞先谢恩,随即便执礼而谏,“然,臣此书法,去肉立骨以勉气节,乃人臣之道也!陛下乃天下共主,当行堂皇之道也!臣斗胆,请陛下勿摹习之。”
“噫!”
天子刘禅听罢,喜笑盈腮,叹诧出声,“不想郑卿之言,竟与费卿所谏相差无几,此非贤才者,见事皆类同邪!”
费卿?
乃黄门侍郎费文伟邪?
然而,丞相南征归来后,不是遣他往赴东吴出使了吗?
郑璞听罢,面露讶然,一时不知如何作答。
而性情敦厚的天子刘禅,见状大乐,以言谓之,“郑卿不知,你录《陋室铭》赠巨师之丝绢,朕亦尝睹之,见此‘瘦筋’书法颇奇,自摹而习以为乐。费卿得闻,乃有谏于朕。其言与郑卿今之辞,竟几无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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