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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并州塞外,步度根与素利的麾下,最少有着二十万乃至三十万的鲜卑匈奴和羌胡。
而在这三十万人之中,他们却只有一千余人能够披甲而战。
并非是他们的甲胄不够,而是因为其他人压根就没有这个本事。
从刘封来到这个世界就想要点开马镫和改良马鞍的科技树,但是他到现在都无比的感谢他爹是那什么都没有的刘备。
若是换一个的话,现在大汉...没了!
成乐县外,看着一群风风火火跑到城下然后二话不说就下马攀爬的鲜卑人,文丑不由的啐了一口血痰。
“这群罗圈腿,若非是人多势众,某家定然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大汉之威!”
来到了这里文丑才知道异族为啥给人一种很强也很弱的感觉,因为这群家伙联合起来之前,那是真的很弱。
三十万骑兵也好,五十万骑兵也好,确实是骑着马的士兵,但也就是骑着马的士兵。
你见过这边冲过去开战了,那边还在下马的士卒么?
文丑自豪的说,老子不但见到了,还见到了一路!
对,异族人就是这么干的,他们善于奔袭,是奔跑和袭击,下马袭击!
能够在战马上骑射,只需要他们有弓箭就够了,但是想要冲杀,羌胡稍微好一些,他们普遍人高马大之外,这群人腿长。
但是这里的这群家伙,可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他们想要开战一个就是贴紧战马劈砍,第二个就是干脆下马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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