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鬼才被鬼迷了心窍闯进别人家,上错别人床的。他们没有犯罪,他们是无辜的。
铃兰扯了扯嘴角,心想这种鬼话谁信啊。英明神武的警察叔叔就完全不信,轻松将人镇压。更前面的办公室内,几个便衣正聚在一起商讨通缉犯有可能去的地方,布下天罗地网,神勇的不行。
铃兰喜欢这样的气氛:能动手就不BB,最重要的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的思维,不会人云亦云。
嗯……
她脑中灵光一闪,心想成为一个屡破奇案的英勇警察,算不算通关要求,让人铭记?
等等。
原主性格胆小懦弱,警察完全是毁人设的存在。
苦闷的铃兰想来想去想不通,在指认犯人后,干脆把问题抛给这两个让她萌生燥意的家伙。
英语老师摸了摸鼻子,“铃兰同学,想要一个被人铭记的人生这种想法有点困难,所谓好事不出门外事传千里,如果你达不成终究一生都会去为之去努力,你一个女孩子太辛苦了。可是你达成了,又可能会招惹一些嫉妒的眼神,所以老师并不希望拥有这种想法你老师只希望你们毕业之后拥有一个平安顺利的人生。”
铃兰:……
说了等于没说。
老先生许是因为愧疚,许是终于抓住了嫌疑犯心情正好,他给出完全不同的答案,“铭记的意思是牢记在心中。被人铭记可以引申出很多种意思,对照出来的事件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为国民谋福利为国家出力自己者,一种是像通缉犯恶名昭彰者。如果是第一种,想成为教科书里的人物,也许你付出一百倍的努力都不可能达成,若是后者,我想没人希望你去做。其实被人铭记还有很多,比如默默奉献的人,更多的也是躲在人群中默默奉献的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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