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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同严肃道:“不行,官契签了的同时即刻过户,否则这之后我再寻不到你给我过户铺子,那也是麻烦事。”
过户银子太多,卖家不愿意承担全部,郑同又和他磨了会……
过户银子最后说定由卖家承担三分之二,郑同最后才帮忙徐雅说成了这铺子过户的事。
如此,利用卖家着急用钱的心理,郑同倒是为徐雅省下了十几两的过户银,反而让她铺子买到手时,比契银没涨之前还省了些银子。
双方叫来牙人签了契,契约上,因徐雅这个买主正当时并不在场,郑同先签了自己名字,只等徐雅明日过来后再重新签契就可。
最后,他和卖家约定明日早上或者最晚明日下午带着牙人去衙门过户。
在郑同给徐雅办妥这事时,返回的路上,徐栓子问侄女,“雅雅,你为何让伯伯去那铺子外头守着等买家离开?”
徐雅则谎言道:“那铺子位置好,我就想租那个铺子做饭铺子的买卖,所以想等买家走了后,和铺子主家谈谈租赁的事情。如今不用等了,我托了郑秀才帮忙我办这事……”
郑同提了食篮回到宿舍,他和陈泽、许文哲一个宿舍。
为了读书请教方便,许文哲特意给他们申请的三人宿舍。
许文哲已成亲有家小,又家住县城经常回家,一般不住宿。
而许文哲如今不住宿,则是因家里出了事。
本来郑同和陈泽两人不在一个宿舍,因后来两人要“狼狈为奸”给说书人写话本,他们才专门调到了一个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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